跳至內容
常見毒品衛教

毒品資訊資料庫
認識、辨識與遠離毒品

毒品不只名稱繁多,外觀、成分與危害也不斷改變。新生活教育中心長期投入戒毒與反毒教育,結合實際輔導經驗,並依現行法規及政府公開資訊,整理常見毒品的特徵、分級與危害,幫助您建立正確認知,也提高辨識與防範能力。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分級共 4 級
本頁收錄毒品檔案16 項
那可拿中心諮詢專線03-8671-369
資料範圍持續更新中
01 · 分級制度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四級分類

臺灣以「成癮性、濫用性、對社會危害性」三項標準將毒品分為四級,並非依「危險程度」單純排序——第三、四級毒品也可能造成嚴重生理與心理傷害,切勿以為分級較後即代表安全。

第一級

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綜合評估最高

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依託咪酯(喪屍煙彈)。多數無醫療用途或僅限嚴格管制之醫療用途。

刑責最重,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第二級

成癮性與濫用性高

如安非他命、MDMA(搖頭丸)、大麻、LSD、GHB,以及部分類大麻活性物質(K2,實際級別依成分認定)。多數同樣無醫療用途。

近年查獲數量與濫用族群分布會隨年度變化,詳細統計請參考法務部反毒大本營或衛福部逐年公布之報告。
第三級

成癮性、危害性相對第一、二級較低

如愷他命(K他命)、部分新興影響精神物質。愷他命於醫療上仍作手術麻醉使用。

第三級毒品成分也常被混摻於毒咖啡包等偽裝食品中流通。
第四級

多為管制藥品遭轉為濫用

如部分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鎮定安眠藥物、佐沛眠等,具正當醫療用途但遭不當使用或轉售。

常見於安眠鎮定藥物遭濫用或混合使用之案例。
02 · 毒品檔案庫

常見毒品辨識與危害說明

每則檔案皆標註公告分級、俗名、濫用方式與健康危害,展開「詳細危害說明」可閱讀完整內容;部分街頭產品(如彩虹菸、K2、毒咖啡包)成分不固定,實際分級以查獲後檢驗結果為準。照片區塊僅為外觀示意,毒品成分無法僅憑外觀判定,如需鑑定請洽專業機關。

第一級毒品 海洛因

海洛因

Heroin
俗名/別稱:四號、白粉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抑制劑
濫用方式
注射、吸食
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吸食後產生興奮及欣快感,隨後陷入困倦。長期使用會產生耐受性及生心理依賴性,停用後出現渴藥、不安、盜汗、腹痛、肌肉疼痛、「冷火雞」等急性戒斷症狀,多數約7~10天緩解;但焦慮、失眠、情緒低落與心理渴求等反應可能持續更久,不代表急性症狀緩解後即完全康復。毒性為嗎啡的10倍,成癮性極強;共用針具亦有感染愛滋病、B/C型肝炎等風險。
第一級毒品 古柯鹼

古柯鹼

Cocaine
俗名/別稱:Coke;快克(Crack,古柯鹼的游離鹼型態)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興奮劑
濫用方式
經口、鼻吸、煙吸
醫療用途
局部麻醉及血管收縮,限特定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初期產生欣快感、精力旺盛;劑量增加後出現視幻覺、觸幻覺、多疑、妄想等精神症狀。鼻吸易致鼻黏膜血管收縮、慢性鼻炎、鼻中隔穿孔;過量可致呼吸衰竭、心臟麻痺甚至死亡。孕婦使用會增加流產、早產與胎兒體重過輕的風險。
第一級毒品 依託咪酯菸油及電子菸吸食器

依託咪酯

Etomidate
俗名/別稱:喪屍煙彈、睡眠煙彈、一口暈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抑制劑
濫用方式
混合於電子煙油中經肺部吸入
醫療用途
全身麻醉誘導、緊急氣管插管(限醫療專業使用)
詳細危害說明
吸食後意識混亂、劇烈顫抖、無法站立、方向感喪失,外觀宛如「喪屍」,嚴重時直接昏厥。屬強效中樞神經抑制劑,過量易致呼吸暫停、呼吸衰竭。具腎上腺毒性,長期或大量使用可能引發低血壓、低血糖,甚至危及生命的腎上腺危象。依託咪酯自2024年8月納入毒品管制,同年11月27日提升為第二級毒品,行政院再於2026年6月27日公告提升為第一級毒品,是國內毒品管制史上升級速度最快的案例之一。
第二級毒品 安非他命及吸食器

甲基安非他命

Methamphetamine
俗名/別稱:安非他命、冰塊、安公子、冰糖、安仔、炮仔、鹽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興奮劑
濫用方式
經口、煙吸、注射
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初用時提神、活動力增加、食慾減退、心跳加快。長期或高劑量使用可能誘發精神病性症狀,例如妄想、幻覺、被害感與激動行為,這些表現可能與思覺失調症類似,但並非等同於臨床上的精神分裂症診斷。使用者常伴隨猜忌、易怒、強迫或重覆性行為,並有自傷與暴力攻擊風險。市面上也曾出現不肖業者將其摻入非法減肥藥中販售。
第二級毒品 搖頭丸(MDMA)

搖頭丸(MDMA)

MDMA
俗名/別稱:狂喜、忘我、綠蝴蝶、亞當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興奮劑
濫用方式
口服
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化學結構類似安非他命,兼具興奮與迷幻作用,常以各種顏色錠劑或膠囊出現、外觀難以辨識。使用後可能出現噁心、失眠、肌肉緊繃、體溫調節失常;長期使用與記憶及思考功能受損有關,並可能增加憂鬱與情緒障礙的風險。
第二級毒品 大麻.大麻葉

大麻

Marijuana / Cannabis
俗名/別稱:草、麻仔、老鼠尾巴、飯(俗稱「呼麻」「開飯」)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迷幻劑
濫用方式
煙吸
醫療用途
無(我國未開放娛樂或一般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主要成分四氫大麻酚(THC)作用最強。吸食後可能出現心跳加快、焦慮、幻覺、眼睛發紅等急性反應;長期或高頻使用與記憶、注意力、學習能力受損有關,並可能增加依賴及精神病性症狀的風險。青少年與孕期使用者風險較高,但實際影響程度也會受使用劑量、是否併用其他物質與個人狀況影響,並非每位使用者都必然出現相同結果。
第二級毒品 液態搖頭丸(GHB)

液態搖頭丸(GHB)

GHB
俗名/別稱:Liquid Ecstasy、Georgia Home Boy、G水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抑制劑
濫用方式
口服(常混於飲料中)
醫療用途
無(我國未核准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無色無味液體,極易被摻入飲料中而不易察覺,國際上與「約會強暴藥物」濫用案例相關。服用後產生嗜睡、記憶空白、意識喪失;與酒精併用時可能加重中樞神經抑制,導致呼吸抑制甚至死亡。GHB的鈉鹽製劑在部分國家(如美國)可依法用於猝睡症治療,須經醫師處方及嚴格管理,我國目前未核准此用途。
第二級毒品 麥角二乙胺LSD

麥角二乙胺(LSD)

LSD
俗名/別稱:一粒沙、搖腳丸、方糖、加州陽光、Acid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迷幻劑
濫用方式
口服(常附著於紙片、方糖、貼紙上)
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作用劑量極微、效力極強的迷幻劑,可導致嚴重知覺扭曲、幻覺與現實感喪失,使用者可能因判斷力受損而發生意外傷害。部分使用者於停用後仍出現反覆性的閃回(flashback)現象。
第二至第三級(依成分) 類大麻活性物質(K2)

類大麻活性物質(K2)

Synthetic Cannabinoids
俗名/別稱:K2、Spice、Black Mamba、Fake Weed
毒品特性
新興影響精神物質(依所含合成大麻素成分認定分級)
濫用方式
噴灑於植物碎片後煙吸
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K2是含有各種合成大麻素的街頭產品統稱,並非固定的單一化學物質;不同合成大麻素成分在台灣可能分屬第二級或第三級毒品,實際分級須以查獲後檢驗結果為準。效力常遠高於天然大麻,成分批次差異極大、濫用者難以掌握劑量,急性中毒案例包括心搏過速、癲癇、急性精神病發作,國內外皆有致死案例報告。
第二級(以MDPV為例) 浴鹽(MDPV)

浴鹽類毒品/合成卡西酮(以MDPV為例)

Synthetic Cathinones (e.g. MDPV) / Bath Salts
俗名/別稱:浴鹽、Bath Salts
毒品特性
新興影響精神物質(合成卡西酮類)
濫用方式
鼻吸、口服、注射,或混入食物飲料
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浴鹽」是街頭產品的統稱,並非單一化學物質;MDPV是曾在浴鹽產品中驗出、且被列為第二級毒品的合成卡西酮之一,但市售浴鹽也可能含有甲基卡西酮或其他合成卡西酮成分,不代表所有浴鹽都是MDPV。這類物質效力強烈,濫用後可能出現嚴重幻覺、妄想、極度躁動、暴力行為與體溫調節失控,國內外皆有使用者因失去理智而自傷或傷人之案例報告。
第三級毒品 愷他命(K他命)

愷他命(K他命)

Ketamine
俗名/別稱:卡門、K仔、Special K、Cat Valium
毒品特性
解離性麻醉劑/中樞神經抑制劑
濫用方式
口服、鼻吸、煙吸、注射
醫療用途
手術麻醉(醫療專業使用)
詳細危害說明
藥效可維持約1小時,但對感覺、協調與判斷力的影響可長達16~24小時。會產生幻覺、錯亂、暫發性失憶與身體失衡。長期濫用會引發慢性間質性膀胱炎,導致頻尿、尿急、血尿,嚴重者膀胱纖維化需手術重建,並可能出現腎功能不全。
混合式(成分不定) 彩虹菸

彩虹菸

Rainbow Cigarette
俗名/別稱:彩虹煙
毒品特性
混合型新興毒品,可能摻入愷他命、安非他命、合成卡西酮或其他不明物質,實際分級須依檢驗結果認定
濫用方式
混入菸草中煙吸,外型偽裝成一般香菸
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彩虹菸是街頭產品名稱,並非單一固定化學物質,本身沒有統一的法定毒品級別;不同來源的彩虹菸可能混入愷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合成卡西酮或其他未知成分,實際法律責任須依查獲後檢驗出的成分認定。2018年7月11日,行政院曾將部分彩虹菸中驗出的特定合成卡西酮成分公告增列為第三級毒品,但這是針對該項成分,而非把「彩虹菸」這個產品整體列為第三級毒品。外觀色彩繽紛、包裝精美,容易降低使用者戒心,吸食後可能出現時空認知扭曲、幻覺、心律不整、暴力或自殘行為,甚至猝死。
第四級毒品 佐沛眠

佐沛眠

Zolpidem
俗名/別稱:史蒂諾斯、Stilnox
毒品特性
中樞神經抑制劑(鎮靜安眠劑)
濫用方式
口服
醫療用途
失眠症治療(醫師處方藥物)
詳細危害說明
化學結構雖與苯二氮平類不同,但作用類似,臨床用於治療失眠。濫用者常在使用甲基安非他命、古柯鹼、MDMA等興奮劑後服用以幫助入睡,兩者交互作用會產生不可預期的傷害。可能出現暈眩、幻覺、睡眠障礙、跌倒、動作笨拙、意識混亂等副作用,並有服藥後夢遊、進食、聊天卻隔天完全不記得的「複雜睡眠行為」案例報告。長期使用會產生藥物依賴與耐受性。
混合式(成分不定) 毒咖啡包/客製化咖啡包

毒咖啡包/客製化咖啡包

Mixed Drug Coffee / Tea Packets
俗名/別稱:毒咖啡包、奶茶包、彩虹糖包
毒品特性
混合式新興影響精神物質(非單一毒品,成分不固定)
濫用方式
沖泡後飲用,常偽裝成咖啡、奶茶、巧克力、糖果等食品包裝
醫療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並非單一毒品,而是把多種不同分級的毒品混摻在同一包裝內,連毒販自己都難以掌握確切比例與成分,實際涉及的毒品分級(可能橫跨第一至第四級)須以查獲後檢驗結果為準,不宜一概歸類為某一固定級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犯第4條至第8條所定犯罪而混合二種以上毒品者,適用其中最高級別毒品之法定刑,並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多重成分交互作用會使生理反應更混亂,可能出現心跳忽快忽慢、體溫失調、肌肉溶解、腎衰竭甚至猝死等風險。
未列入毒品四級分類 氧化亞氮(笑氣)

氧化亞氮(笑氣)

Nitrous Oxide
俗名/別稱:笑氣、吹氣球
毒品特性
吸入性濫用物質/列管關注化學物質
濫用方式
經鼻或口吸入氣球內氣體
醫療用途
醫療麻醉輔助及鎮痛;另有依法管理的食品與工業用途
詳細危害說明
笑氣本身具有合法工業(半導體、食品發泡劑)與醫療用途。吸入後會氧化體內維生素B12中的鈷離子,使B12失去活性;長期或大量濫用可能造成周邊神經病變與脊髓亞急性合併退化症,出現手腳麻木、走路不穩等症狀,嚴重或延誤治療時,部分神經損傷可能無法完全恢復,並可能伴隨幻覺、記憶力減退、憂鬱等精神症狀。台灣自2020年10月起由環境部(原環保署)公告列管為「關注化學物質」,並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定之四級毒品,但非法販售或濫用仍有相應法律責任。
未列入毒品分級 強力膠、有機溶劑

強力膠、有機溶劑

Solvent Inhalants
俗名/別稱:俗稱「煉丹」;含鞋油、強力膠、汽油、打火機油等
毒品特性
吸入性濫用物質(未列入毒品四級分類)
濫用方式
倒入袋裝容器深吸,或附著衣物吸入
醫療用途
無(皆為一般化工/日常用品)
詳細危害說明
吸入後產生噁心、暈眩、劇烈頭痛、口齒不清、幻想等急性症狀。長期使用會對心臟、肝臟、腎臟、肺與腦部造成嚴重且不可逆傷害,並有猝死風險。因取得容易、價格低廉,青少年濫用案例需特別留意。
03 · 法定罰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責節錄

依行為態樣(製造運輸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與毒品分級而有不同刑度,以下為條例所定罰則節錄,實際量刑仍須以個案司法裁定為準。

行為態樣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
製造、運輸、販賣
第4條
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
第5條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同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

上表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與第5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現行條文節錄,已於2026年7月核對「全國法規資料庫」原文確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至第8條所定犯罪,且混合二種以上毒品者,適用其中最高級別毒品之法定刑,並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單純施用第一、二級毒品屬刑事犯罪。依個案情形,檢察官得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經評估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再聲請法院裁定強制戒治。檢察官也可能作成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未必等同一般判刑入監;少年案件由少年法院依法處理。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原則上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但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達五公克以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達五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已非單純行政罰。少年案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實際適用條文與最新修法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law.moj.gov.tw)現行版本為準,個案量刑仍須由法院依具體情節認定。

擔心自己或家人的用藥狀況?

臺灣那可拿新生活教育中心位於花蓮壽豐,提供無毒戒斷、新生活淨化等完整戒毒方案。歡迎來電或透過下方聯絡方式,由專業人員為您提供諮詢。

前往聯絡我們頁面 →

臺灣那可拿中心專線
03-8671-369
花蓮縣壽豐鄉大橋59號

幫助您永久戒除毒癮

我們的中心提供舒適的環境及專業的技術,幫助戒毒者以自然的方式脫離成癮並重建戒毒者的生活。

請立即來電獲得毒癮的解決方式